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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高职研究与教学督导室)职责

审核:   编辑: 尹嫦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5   点击率:

科技处(高职研究与教学督导室)是学校科学研究与科技开发、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评估、高职教育研究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科技处

(一)负责制订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建立健全科研及科技开发的规章制度,并做好实施工作。

(二)负责对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立项、评审、检查及结题的组织管理,并作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申请专利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负责学校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做好科技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各级各类科研基地的申报与建设,为科研基地的评估、验收以及运行提供服务。

(六)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学校的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高职研究与教学督导室

(七)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制订;开展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战略研究,并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办学思想、办学特色、发展方向、专业设置、教材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为教学改革提供咨询服务。

(八)组织撰写和向师生征集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推动学校教研水平不断提高。

(九)负责收集国内外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信息资料,做好与国内外高职院校和高职教育研究机构的联系与交流,广开办学经验借鉴的渠道。

(十)制订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加强督导队伍建设,开展教学督导科学研究,建立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机制。

(十一)制订学校专业办学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定期发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教学单位反馈信息,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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