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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编制人员申报岗位聘用的通知
发布者:tsjy 发布时间:2019-08-09 18:55:55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职院人〔2019〕21号)要求,我校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现将学校事业单位岗位和编制数向全校公布,组织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申报岗位聘用,申请聘用到相应的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和编制数

(一)管理岗位(编制数44个)

1.五级管理岗位1个,六级管理岗位2个;

2.七级管理岗位8个,八级管理岗位8个;

3.九级管理岗位25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数341个)

高级岗位 119 个,中级岗位 154 个,初级岗位 68 个。

1.正高级岗位:二、三级岗位 7 个,四级岗位 10 个;

2.副高级岗位:五级岗位 20个,六级岗位 41 个,七级岗位 41 个;

3.中级岗位:八级岗位 46 个,九级岗位 62 个,十级岗位 46 个;

4.初级岗位:十一级岗位 34 个,十二级岗位 34 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编制数3个)

技术工岗位:高级工 1 个,中级工 1 个,初级工岗位 1 个。

二、申报聘用程序

(一)学校公布岗位名称、岗位结构比例、数量和聘用条件。

(二)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分别向所在单位(部门)和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其他可直接向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三)所在单位(部门)进行初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岗位工作情况进行复审,报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教学工作量和教学业绩由教务处审核,科研业绩由产学研合作处审核。

(五)公示。各岗位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群众投诉和个人申诉。

(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学校与各岗位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申请)岗位时间:截止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

(二)各岗位申报(申请)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前请将《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交到行政楼805办公室(人力资源处:符晶晶,咨询电话:31930808),《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电子版发到符晶晶OA邮箱。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的最低等级的,请将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和申请表一并上交。如:正高级四级岗位,副高级七级岗位,中级十级岗位,初级十二级岗位。

(二)申报(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各层级的高、中等级的,请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册装订要求装订成册上交。如:正高级二级岗位和三级岗位,副高级五级岗位和六级,中级八级岗位和九级岗位,初级十一级岗位。

(三)《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中的聘用前岗位是指现岗位(岗位设置前),现聘用岗位是指本次岗位设置申报聘用的岗位。

(四)时间紧,任务重,望相互转告,主动配合。如不按要求申报,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

1.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管理岗位使用)

2.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附设专业技术岗位使用)

3.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使用)

4.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职院人〔2019〕21号)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