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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tsjy 发布时间:2021-02-26 19:41:44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转发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琼旅文办函〔2021〕12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统计及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职在岗且未办理退休手续,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只统计(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等级职称信息,获得多个系列(专业)职称的,可多次(分项填写)提交。

二、下载“码上办事”APP填写职称数据

各部门(单位)组织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通过各大应用平台下载“码上办事”APP,在人才模块中填写职称数据,因涉及个人切身利益,请按提示界面认真、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并于3月1日前经本人确认后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党政领导(含工会主席及校长助理由校办负责统一组织)。

三、填写《职称证书信息数据汇总表》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一)数据收集分两个阶段统计报送

第一阶段为2010年1月1日至今的数据,填写表格《职称证书信息数据汇总表》;第二阶段为2009年12月31日以前的历史数据,填写另一张表格《职称证书信息数据汇总表》。   

第一阶段的《职称证书信息数据汇总表》由各部门(单位)汇总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电子表格)和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于3月9日前交到人资处,电子版发送到人资处侯芸OA邮箱。第二阶段的《职称证书信息数据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到人资处。

高级以上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评审表或认定表(含流动确认)原件随《职称证书信息数据汇总表》纸质版一并交到人资处,由人资处报送教育厅核验。

(二)省旅文厅所属8个系列职称的材料报送

第一阶段的《职称证书信息数据汇总表》由各部门(单位)(校办、资源信息中心、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汇总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电子表格)和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于3月3日前交到人资处,电子版发送到人资处侯芸OA邮箱。第二阶段的《职称证书信息数据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6月30日前交到人资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二)责任到人。要安排或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收集、核实、整理数据,确保各项信息数据准确、详细。

(三)保障到位。因涉及教职工个人切身利益,各部门(单位)要确保通知到每位教职工。请教职工个人和部门(单位)注意提交截止时间,逾期不再受理,相关责任由本人和部门(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31930809,13637530196,;联系人:侯芸。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2.《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转发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琼旅文办函〔2021〕125号)

人力资源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