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完善和规范管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调整和更新人社厅工资系统中的人员学历学位信息,为确保顺利通过人社厅审批核准更新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对象:我校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有学历或学位提升,工资系统中人社厅尚未审批调整和更新的人员。
范围:2006年1月至2020年8月学历或学位提升,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人员。
二、信息核对
人资处已经从人社厅的工资系统中将全体人员名单导出并与教职工花名册进行核对,有78位教职工学历或学位尚未调整和更新。请涉及到学历或学位需要调整和更新的事业编制人员,认真核对工资系统中本人的学历或学位与现学历或学位是否一致(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如有遗漏,请尽快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人资处805办公室审核登记,便于及时调整和更新(调整学历工资)。
三、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证书扫描件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前至行政楼805符晶晶处进行核验,证书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复印件由本人签名上交;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以部门或单位+姓名命名)发到符晶晶OA邮箱。
2.名单如有遗漏的人员,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并上交材料。
3.人资处核验学历或学位后,上传人社厅审批办审批,事业单位管理和工资福利处核算调整工资变动审批。
四、相关要求
1.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得委托办理。如特殊原因需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2.时间紧,跨度大,任务重,核验困难。涉及教职工个人利益,请各部门(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教职工,及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交,后果自负。
咨询联系电话:31930808。
特此通知
附件: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系统学历学位与现有学历学位对比表
人力资源处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