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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tsjy 发布时间:2021-04-07 10:25:08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海职院人〔2019〕5号文)规定,学校拟于4月23日之前完成第一季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单位)组织绩效及中层干部个人绩效考核

(一)4月6日-月12日,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员配合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填写自评表并自评分,按时报送本部门(单位)组织绩效自评分表及佐证材料目录。

要求:4月12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版自评分表及佐证材料目录签字盖章送绩效办(行政楼804),将电子版自评分表及佐证材料目录发送至侯芸OA邮箱(教学单位交到教务处蓝宗强处),佐证材料由各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员保管待查。

(二)4月6日-4月12日,各职能部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考核数据来源单位完成数据统计及评分工作,4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评分表签字(盖章)送绩效办侯芸处。

(三)4月13日-4月16日,三个考核组的联络员配合考核组组长分别完成机关教辅部门、教学单位和经营单位组织绩效考评及中层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工作,按时报送考核结果及过程材料。

要求:4月16日下午5:00之前,将《部门(单位)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中层干部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和考核过程材料等签字送绩效办。

(四)4月23日,绩效办组织完成考核结果复审工作,通过OA系统发布考核结果。

二、一般管理(含教辅)与服务人员、专任教师、辅导员等个人绩效考核

(一)4月6日-4月12日,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本部门(单位)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并于4月12日下午5:00之前将《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送绩效办。

辅导员及心理咨询教师由学生处和所在二级学院共同考核,心理咨询教师考核成绩由通识学院按比例汇总,辅导员考核成绩由学生处和二级学院4月12日下午5:00之前单独报送绩效办。

(二)4月23日之前,绩效办复审考核结果并通过OA系统发布。

三、考核组成员

(一)机关教辅考核组

组长:符兴干

副组长:邹曙南

考核组成员(由组长指定),联络员:侯芸

(二)教学单位考核组

组长:康霖

副组长:沈振国

考核组成员(由组长指定),联络员:蓝宗强

(三)经营单位考核组

组长:许昌斌

副组长:余红

考核组成员(由组长指定),联络员:李娇清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核组成员须提前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考核期间不请假。

2.考核结果报送使用统一的考核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