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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tsjy 发布时间:2023-06-02 09:41:51 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及示范校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的考核要求,我校师生应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学校拟定于2023年6月底在我校考点举办2023年第一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普通话水平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教职工或想要考取更高等级的教师。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学历为本科以上(含)的教职工须报名参加考试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达标水平。

(三)在校学生。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播音、主持和影视话剧表演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师范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师范类其他专业、旅游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日—20日9:00-17:30,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三、报名地点

行政楼8楼804办公室

联系人:侯芸、张聪、唐亿淑;咨询电话:31930809

四、报名费

100元/人,含:考试费、培训费、教材费等(自愿报名)。

五、培训时间

6月24日-6月25日(持听课证及教材在相应地点进行培训)。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教职工报名需提交《普通话考试报名表》及身份证编号命名的电子近期正面免冠照1张,报名费100元/人(含:考试费、培训费、教材费,自愿报名)。

学生报名提交《普通话考试报名表》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报名汇总表(或以学院为单位集体报名)电子版,本人学生证(可以清楚看到姓名、学号、班级)和身份证电子版(用U盘拷贝)及相对应纸质版各1份。

(二)相片规格。照片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裁剪的宽*高比例为390*567像素,分辨率不作要求(建议300像素/英寸,相片为原底第一次裁剪,以保证其清晰度);白色、红色或蓝色背景均可,无边框,大小必须小于1M,不清晰、非近期、身份证翻拍、生活照、自拍照等照片均为不合格免冠照。

附件:

1. 普通话考试报名表

2.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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