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及海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草拟修订了《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稿)》和《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三稿)》,为了使新修订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更加符合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助力“双高”、职业本科和提质培优建设,需对校内教师进行一次摸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双师型”教师认定主要适用于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实验实训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以及我校各类职业教育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学校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暂不进行摸底。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参照《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三稿)》(详见附件1)。
三、摸底要求
(一)请各单位(部门)组织老师对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填写《“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符合条件教师摸底表》(详见附件2),汇总后于11月17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林志强钉钉邮箱,咨询电话:31930712。学校党政领导(含助理)由校务办公室统一汇总。
(二)本标准正在修订和征求意见中,尚未形成正式制度文件,为学校内部资料,请大家不要外传。
(三)标准中个别条款表述不清晰或不理解,请咨询教师发展中心,由教师发展中心商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三稿)
2.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符合条件教师摸底表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