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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的思路与举措
发布者:tsjy 发布时间:2020-09-30 09:40:51 来源:

摘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简称:1+X证书) 制度的新要求。如何服务需求,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落实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并重法定职责, 需要研究实施1+X证书制度的思路与举措。职业院校层面要承担起实施1+X证书制度的责任担当, 与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紧密合作, 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所需的配套制度。

关键词:职业院校; 学历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配套制度;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4号) 提出, 从2019年开始, 在职业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以下简称1+X证书) 制度试点工作, 要求试点院校在进一步发挥好学历证书作用的同时, 融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教学, 鼓励学生积极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以提高就业创业本领;要求试点院校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开展面向社会成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实施1+X证书制度, 职业院校面临全新挑战, 需要认识到位、思路清晰、举措得当。

一、职业院校的机遇与挑战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长王扬南指出, “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 是促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是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重要途径, 对于构建国家资历框架、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意义。”1+X证书制度试点是职业院校面临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

首先, 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1+X证书制度试点精准指向“打造学生一技之长”这一职业教育的本质特性要求, 可以有效解决“教学脱离实际、专业脱离职业、学生脱离岗位”等难题。其次, 有利于提升师资队伍执教能力, 1+X证书制度试点指引了一条教师培养和培训的正确之路, 教师唯有掌握更高更新的技术技能, 才能胜任“X”证书的培训教学工作, 胜任“X”证书培训教学也是“双师”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志。最后, 有利于试点院校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 1+X证书制度试点过程是学校主动对接产业需求、专业主动对接职业岗位、课程主动对接技术进步的过程, 导向是产教更加融合、校企更加紧密、工学更加贴近、知行更加契合。

职业院校的领导和教师应有强烈的历史责任担当意识, 充分认识1+X证书制度试点的意义和机遇。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 已成为新时代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着高处着眼、实处着手的原则, 在1+X证书制度试点初期, 需要认真思考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如试点工作面临着的风险:一是在培训设施建设、教师培训、培训课程、培训教学等方面增加开支, 形成试点初期投入多于直接收益的财务风险;二是在校内推行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进程, 面临一定的治理风险;三是“X”证书在得到社会认可, 帮助学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等方面实际效果如何等?唯有落细落小落实, 做好应对风险的充分准备, 才能化解试点初期的主要风险。唯有探索在前, 实践在先, 争做改革的示范, 才能最大限度地收获改革的红利, 把握发展的机遇。

二、开展与培训评价组织的紧密合作

试点工作首要任务就是与培训评价组织和毕业生就业单位开展紧密合作, 这是解决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紧密、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 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动力不足、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不畅等问题的重要抓手。试点院校和培训评价组织之间达成共识、形成共赢是推进试点工作的关键。具体工作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要对公告发布的五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内涵进行调研分析, 在社会认可度、与本校相关专业的融合性、引入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论证。二是要与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合作, 明晰各方职责、协调各方利益, 共同拟定培训与考核计划及相关文本资料, 开展训练装备技术验证, 测定训练装备标准量值, 以此保障训练装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和绿色低耗。

试点院校要尽快制定教育部推荐证书的引入与评价机制, 评价标准要准确反映院校服务区域内产业发展需要和对证书关联的职业岗位进行价值判断两大关键内容, 评价过程要有行业咨询专家和毕业生主要用人单位深度参与。在引入证书的同时, 要先行做好各类现行低价值、学生低参与度证书的清理工作。

三、正确处理“1”与“X”的关系

试点院校要鼓励在校生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 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以拓展就业创业本领。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试点院校还应利用校内资源, 面向社会成员提供“X”证书的培训服务, 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为此需要试点院校相关专业在确定对接“X”证书后, 升级改造原有专业课程配置, 使之具备多接口和多元服务的功能。

“多接口”指根据初、中、高三级“X”证书的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内容, 开发相应的三级接口课程。接口课程主要通过原体系中的相近课程改造获得, 以职业工作过程为导向, 通过项目实施教学, 为学生参加“X”证书培训储备基础理论、工作方法和基本规范。接口课程隶属于“1”, 学生通过接口课程学习后, 与相同层级的“X”证书培训和获得证书对接。

“多元服务”要求与同专业领域 (或同一专业群) 内的其他专业合作开发初、中两级的宽口径共享型接口课程, 为学生获得其他专业领域的“X”证书提供多元选择;同时要开辟如图1所示的社会人员通道, 让社会人员通过三级接口课程后, 也能对接“X”证书培训, 并获得对应的“X”证书。

建立和完善学分银行制度, 让学生获得的“X”证书可以折算成学分, 实现“X”证书学分和“1”中的其他课程, 甚至与本科以上学历教育阶段的课程实现学分互换。这是试点工作的助推器和“1”与“X”融通的桥梁, 更是破解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应在试点初期先行建立和完善校内的学分银行制度, 为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也为将来对接国家学分银行创造条件。

四、培养一支培训师队伍

打造师德高尚、技艺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高层次职教教师队伍, 是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一项重大任务。一是试点院校要聚焦教育部重点关注领域内的“X”证书, 与培训评价组织紧密合作, 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开发;同时, 对应研究初级、中级、高级三级培训师的资质要求, 丰富职业教育专业的“双师”标准内涵, 将胜任具有高含金量“X”证书的培训师作为“双师”的重要评判内容。二是组织教师参加“X”证书的相关技术技能培训, 将之与教师五年一周期全员轮训制度、新教师一年期教育实习制度和三年期企业实践制度相结合, 提升教师实施高含金量证书的培训教学能力。三是压实培训课程开发和实施责任, “X”证书培训课程要投入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开发, 对于承担“X”证书培训教学的教师要实施分级管理和配套奖励, 从职称评定这一基础性制度改革入手, 将教师个人发展与“1+X”证书制度试点结合起来, 开辟教师晋升的新通道。

五、积极开展社会培训, 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职业院校要育训并举, 切实履行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法定职责, 在面向在校学生开展学历教育与培训的同时,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职业培训, 为校园和职场之间灵活转换提供更加便捷的通道, 让更多劳动者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 既是职业院校履职的必然要求, 也是职业院校服务能力的重要体现, 同时培训还是政校合作的重要交会点, 是地方政府向职业院校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做好社会培训服务既是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之一, 也是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好发展职业教育主体责任、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职业教育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因此, 试点院校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 在试点宣传、社会受训人员组织渠道、专项经费等方面获得支持。如无锡市政府为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 2018年出台了相关政策, 对在校生和企业员工获取相关证书给予政策支持, 培训者、受训者可获得不同标准的政府奖补。

六、推进与试点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

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主要涉及职业院校内部管理工作和院校与培训评价组织间的合作, 需要构建院校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 营造试点工作良好的制度环境, 以保证试点工作目标全面有效达成。

试点工作的任务之一是制定试点方案, 而其核心是试点环境营造和制度体系设计。首先需要梳理院校的组织机构职能是否能满足试点方案所要求的职能。院校现有的组织机构职能是否满足试点所要求的职能, 具体体现在机构的职责上。其次是这些组织机构履职的具体工作有哪些?工作标准是什么?如不能回答上述问题, 就要完善或新建配套制度, 使之成体系。

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构建运行机制, 涉及事先、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各类业务运行流程将跨多个部门及部门下的个体 (如培训经费的申请、使用、审核等) , 因此要建立这些事项的运行流程 (工作流程) 。在流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规范人的行为 (即制度) , 将学校管人 (权) 制度与管事流程匹配, 从而提高运行效率。这些业务事项通常都是跨组织机构的, 需要制定相应的运行制度予以保障 (如校内外不同培训教师的酬金体系设计、培训流程、证书获取与学分转换办法等) 。

当前应积极做好与“X”证书相关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的准备工作, 梳理工作思路, 明确工作流程, 形成校级“学分银行”操作文件。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培训课程各模块通过情况的登记与积累方面的操作指引, 试点院校有责任敦促培训评价组织将成果上传教育部“学分银行”, 并指导受训者查看获证信息。二是试点院校对取得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 支持其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免修部分课程, 在完成规定内容学习后依法依规取得学历证书;对于本校学生, 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 经与培训评价组织商定, 对于已修过与考证内容相同的课程, 则可免试部分内容。